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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後,丞相、中尉和廷尉等高官一起彈劾晁錯,說晁錯削藩引發吳楚造反,還讓劉啟冒生命危險御駕親征,晁錯留守長安。晁錯大逆不道,為臣無禮,為人不義,該當腰斬,滅族,棄屍鬧事。群臣彈劾晁錯,晁錯卻毫不知情。這是一場被告缺場的審判,這是一場皇帝默然的審判,罪犯晁錯不知道自己將死。
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正月二十九日,中尉傳晁錯上朝見劉啟。
晁錯身穿官服,對鏡理裝,穿著仍舊像平常一樣嚴嚴整整。他隨中尉坐車,即將上朝,認為劉啟將與他共商大事。剛到長安鬧市,晁錯被踢下車,劊子手大刀砍落,晁錯的身體由腰部斷為兩段。
班固:“銳於為國遠慮,而不見身害。”
蘇軾《晁錯論》:“錯不於此時捐其身,為天下當大難之衝,而制吳楚之命,乃為自全之計,欲使天子自將,而己居守。且賣發七國之難者誰乎?”
李贄:“若錯但可謂之不善謀身。不可謂之不善謀國也”(《藏書·名臣傳·強主名臣·晁錯轉》)
蘇軾、李贄等人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他們漏掉了一個關鍵的問題,那就是漢景帝的態度。
蘇軾等人或受限於歷史的侷限性,沒有看出君主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或看出來了,卻不能對漢景帝加以評說。畢竟漢景帝是一個皇帝,身為臣子哪怕不是漢朝的臣子也不能妄議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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