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聽就火了,我一直很討厭他賭博。這個家都快敗光了,以前家裡還有點糧食傢俱,全都被他賭光了。如今有了二十兩銀子,這馬上要過年了,這錢留下來買點年貨,開春還要錢買種子。我就跟他吵,結果他就打了我一耳光。我一氣之下就說不跟他過了,我要帶孩子回孃家,然後我就拉著孩子走了。”
陸銘插話問道:“你丈夫除了賭博這個陋習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惡習?比如敲詐勒索。”
陸銘直截了當的把最關鍵的問題說了出來。剛才村正那番話已經給這農婦造成了強大的精神壓力。因此她只是猶豫了一下,便點了點頭:“我男人也是沒辦法,家裡種的糧食不夠吃的,他又不想去種田,覺得太辛苦。所以有時候小偷小摸,還有敲詐人家錢財,我知道的。想著他也是為了家人,所以也就算了。”
“他是怎麼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
“就是找各種理由,比如故意撞別人。然後東西掉了,說是對方撞爛的,要對方賠,不賠就打。還有就是拿一隻雞和刀子躲在路邊,看見馬車跑得很快過來,便把雞殺了,把血淋在身上。然後把死雞藏起來,趁著馬車衝到面前的時候,突然衝出去。然後裝著被撞倒的樣子發出慘叫。”
“對方往往會停車下來檢視,因為他也不敢確定是不是撞到人了,只要看著頭破血流一臉鮮血的,往往都會嚇壞了。然後就勒索人家錢財,這個方法用得最多。那天他賺了二十兩銀子,應該就是這樣賺來的。因為他撿了一隻雞回來,頭上的血擦乾淨了。但是手上和衣服上的血卻都還在,我就知道他是靠這法子又去勒索人家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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