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立刻讓陸銘想到了丁大叔的案子。死者胸腹部也都是血色赤腳印,很凌亂,並將死者的胸骨肋骨都踩斷了多根。難道是同一個兇手所為嗎?
如果是這樣,兩樁案子並在一起,相互參照後,能夠有更多的線索。
陸銘他蹲在屍體一側,挑著燈籠勘驗屍體。
頭顱已經被打得變了形,好幾處開放性骨折,腦漿溢位。從傷口情況來看,屬於鈍器傷,力量很大。
陸銘四處檢視,現場沒有找到木棍之類的東西。
他對洪捕頭道:“你派衙役在這條巷子四處搜尋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那帶血的兇器?兇手可能把他拋棄在了現場附近。”
洪捕頭馬上派人去上辦。
陸銘揭開了死者的衣服褲子進行查驗,一眼就看見了死者的襠部跟先前丁大叔一樣,同樣被人踢的鮮血淋漓,一塌糊塗。
陸銘之所以判斷是用腳踢的,是因為襠部有好些個血腳印,兇手肯定踩踏並猛踢死者襠部。
為何兩個案子兇手都殘害死者襠部呢?
陸銘檢驗了屍體的其他部位,沒有發現更多的外傷。
他沒有著急對屍體進行解剖,因為死因和死亡時間都比較明顯。而陸銘現在需要儘快的把兩宗案子串起來找到新的線索,並鎖定嫌疑人。
嫌疑人在這麼短時間連續實施兩次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很難保證他不會實施第三次。
陸銘提取了現場的血腳印。與丁大叔那件案子提取的腳印進行對比,兩者吻合,進一步確定兩個案子是同一人所為。殺死丁大叔的和殺死板磚的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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