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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麗覺得就以她的自身條件和家庭情況,她提什麼條件,他們都得答應。
結婚前,張母就跟張秀麗說了,讓付家買房子,然後不跟他父母一塊住。
三金一個不少,彩禮也是一樣。
付白明是真心喜歡她,也是因為有這個底氣,張秀麗才敢要這要那。
就算她心裡其實並不喜歡付白明,可嫁給一個愛自己的男人,總比找一個不愛的強。
張秀麗決定嫁給付白明,把詹竹成忘了,跟他好好過日子。
可偏偏老天不讓她如意,付家又出事了。
張秀麗有點動搖了。
付家就付白明一個兒子,俗話說的好,父債子還,付俊林沒工作,鄭豔豔也是家庭婦女,沒什麼能力。
別看付白明賺工資,可他大手大腳,不會過日子,賺的工資都不夠他一個月下館子的。
付俊林還不了的債,以後不還是付白明還嗎。
再說了,這還沒結婚,就欠了債,以後他們的日子咋過?
張秀麗當然就不願意了,把付白明一頓罵,並且撂下一句狠話,說要是賣房子就不結婚。
張秀麗不同意賣房,那邊賠償也要還,付俊林一下愁白了頭,鄭豔豔也上了一股火病倒了。
譚雪這幾天吃不好,睡不下,她在付家這幾天,其實也不好過。
這事,要分析來說,還是她惹的禍。
所以,她不能置身事外。
她回了一趟家,從家裡帶了五百塊錢來給鄭豔豔還債。
譚雪都想辦法拿錢了,付白明也去管好哥們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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