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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絹上還繡著一隻老母雞,都是給林笙準備的,很早之前林笙就說過,雞是全世界最可愛的動物,全身上下都是寶,從雞毛撣子,到雞蛋,無一不能被人們所用,有益於百姓的才是最好的。
就用這樣的潔淨的手絹,沾上了一身的汙漬,最後還跟寶貝一樣的收進懷裡的不光有沾汙的手絹還有桌子上面那一大章狗爬的字。
幼時靳望的字,就被爭相的模仿,整個盛京,都傳成了風氣,林笙就是這樣的被教導的,所以頂著一身的反骨,總是圍在靳望的面前,寫這一把子的狗爬子的字,日日寫,月月寫,就是為了氣靳望,誠然靳望是被氣到了,可是林笙也就此定了型,也不知道是誰受到的傷害最大,反正在也沒有改的過來,長大了以後的英王,已經知道了羞恥榮辱,在也不肯輕易的露字了。
收好了這一切,靳望才肯離開,走的是一步一個腳印,回到靳府的時候,眾人看了看身後並沒有跟回那位主子,一時間都紛紛的將頭埋得更低——完蛋了,天要塌了。
就連原來陸慎行走路的時候,都是錯開了半步,現在都是生生的錯開了兩步之遙。
給身邊的影衛使勁的使了個眼色,影衛竟然破天荒地的看懂了。
飛一樣的跑去見了聽風聽雨。
眼瞎耳聾的少年一聽說林笙沒有回來,皺著眉就出來了“那位祖宗呢?”
靳望“……”莫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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