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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隊長對現場進行了初步的勘察,收集了一些現場散落的東西,陳法醫拍了些照,然後將那孩子從水缸裡撈了出來,也將耿三夫婦解了下來,開始檢查死者身上的傷口。
死者都被並排擺在了地上,葉舒才發現死者生前受了哪些罪,耿三兩口子並不是直接被割斷橈動脈,而是胳膊上被劃了很多刀,傷口深淺不一,不知道是兇手是下手沒經驗,還是在拿他們洩憤。死者後腦處有鈍器傷,但不致命,他們嘴裡塞的是整根的玉米,被用繩子纏在腦後,玉米拔出來時裡面的半截都沾染了血跡,可見當時兇手是何等的兇殘。他們的孩子身上沒有傷口,就是溺死的,現在已經泡浮囊了,孩子的手腕和腳腕處都有淤青,應該是死前被兇手攥住手腳浸入水裡的。
王隊長對屋內的痕跡也做了檢查,沒收集到兇手的指紋,兇手應該是帶了手套,廚房裡被血水一泡,地面上也沒找打有用的足跡。王隊長與譚笑的結論一樣,兇手不是破門而入,應該是被害者的熟人,由被害者讓進了屋裡,然後才實行的犯罪,率先否定了村支書提出的外地來的遊寇作案的可能。屋內的東西也沒有翻動的痕跡,也否定了劫財的可能。屋內沒有明顯的打鬥痕跡,說明被害者突然被控制,沒有反抗能力。地面上有拖痕,耿三的褲子下有相應的痕跡,說明他是被人拖到廚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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