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究服。今予獲承太初祖黃帝之洪業,託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慄,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今雖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盜賊未盡破殄,然民眾動搖,江湖騷動,為全元元,救愚奸,予興奉九廟,今九廟將成,故大赦天下。”
“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刑徒赦為庶人,犯法匿於江湖者,在詔書前亦釋除。唯謀反、不道、大逆之首惡,不用此書,其餘從逆者俱赦之。”
皇帝王莽這份詔書一傳到茂陵,已經在家裡從春天憋到夏天的馬援歡喜不已。
“看吧,我就說必有大赦!果然沒錯。”
是沒錯,但這也遲到太久了吧。
馬援當初釋放萬脩一起逃走,跟第五倫篤定說肯定會有大赦,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因為馬援知道,從前漢到今朝,赦令這玩意,實在是太常見了。
漢朝前幾代時,大赦還是一件嚴肅的事,一般放在新帝踐祚、立後、改元、立皇太子、郊祀時例行頒佈。
不過自從元帝以降,隨著國力衰弱,災異頻繁,按照春秋裡“災異譴告”的理論,老實巴交的漢元帝往往會下詔罪己,檢討過失順便來一波大赦挽回民心。
結果元帝在位十五年,十三赦。成帝在位二十六年,十四赦。
到馬援漸漸長大的哀帝、平帝時,更是幾乎年年頒佈赦令:哀帝六年五赦,平帝在位時王莽當權,為了收買人心體現仁政,完成了五年五赦的成就,而從居攝三載到正式代漢,甚至到了半年一赦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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