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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市,警察局。
與以往的所有日常一樣,警察局中到處都是亂糟糟的喧鬧聲。
林易坐在警察局比較靠裡面的椅子上,林易端著一杯咖啡,神色饒有興趣地打量著這間令他久仰大名的地方……
只能說不愧是民風淳樸的哥譚市啊!
僅僅是十分鐘的時間,林易便看到了各種穿著奇裝異服,頭髮花花綠綠的街頭混混和癮君子進進出出,或是被哥譚警察壓進警察局裡的臨時監獄,或是被帶著保釋金的親友帶出警局。
在這樣的環境中,穿著最為正常的林易反倒成了最顯眼的那個。
沒過多久,一個身穿白色襯衫,打著褐色領帶的年輕警察走出房間,穿過警察局中密集的人群走到林易身邊,朝著他伸出一隻手。
“詹姆斯·戈登,隸屬哥譚警局,目前負責托馬斯·韋恩和瑪莎·韋恩夫婦一案,感謝您見義勇為的出手,林·普林斯先生!”
“您過譽了,這只是一個城市公民應盡的義務罷了。”
林易微微一笑,與目前還不是警察局長的詹姆斯·戈登握了握手,然後望向他身後眼眶微紅的布魯斯·韋恩。
難以置信,他居然真的被一個八歲大的孩子給說服了!
而且還在沒有任何身份證明的情況下,陪著年僅八歲的小布魯斯來到了警局。
這與林易一貫怕麻煩的性格頗為不符,只能說是小布魯斯未來蝙蝠俠的身份給他增添了一個別樣的光環,導致林易沒由來地便對他高看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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