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按照法律承認你的投資權益,重新明確佔股比例,享受長期分紅。第二,在享有上述權益和同時,你還可以加入酒廠,擔任酒廠的副總經理,你看如何?”
“陳鎮長,我不同意你的兩個辦法。”
“那你還想咋樣?還是堅持要打官司?”
“看來我們分歧較大,既然你認為陳年舊賬理不清楚,那還是交給法院來梳理吧。”
“呵呵也行,但你應該知道,法*院也是在政*府的領導之下,按照管轄權,你這樣的小案應當由區法院派出法庭來審理。那就這樣吧,改日我們請法庭審理一下。不過話要說在前頭,法庭審理判決後,你可不能言而無信再鬧!”
“這怎麼能叫鬧呢?不過謝謝陳鎮長,我看就不勞駕鎮法庭了。此案也涉及到區政府的某些領導,因此我會按照訴訟法規定,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陳鎮長怒了,她敲敲桌子,道,“李先生,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已經被勞教過兩次了。不要太輕狂,事情還沒辦就已經對準區裡領導了,你這不嫌事大啊,這做法你會吃虧的!”
我未理會她的威脅,依然平靜地道,“陳鎮長,在法律面前,不管是誰都是平等的!”
她合上面前的本子站起身,對旁邊的年輕小夥道,“把這些話都記錄下來。”
又用教訓的口吻對我道,“年紀輕輕,你很不通情理。最近我們比較忙,到處都是工人下崗,你也不要上竄下跳再給我們找事,弄得市領導都有指示,幹啥呀?解決問題最後還不得靠我們鎮裡?瞅那天得空,我讓法庭把你這個事判一下,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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