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
方平淡淡道:“錢對我而言,只是一串串無聊的數字而已。別說五十億美刀,就是你要一百億美刀,我也給!”
“相比起錢,我更看重斯洛和他身上揹負的機密。”
這是他心裡話。
他沒錢的時候,一直覺得錢很重要,不,是非常重要。可當他有了錢,特別是他錢已經多到數百億,上千億美刀的地步時。
才發現錢的本質,不過是紙而已,擦屁股都嫌硬。
真正讓錢有價值的,不是錢本身,而是錢能買到的東西。
戴維森扯了扯嘴角,很想說你既然覺得錢多的無聊,那我現在改口還來得及嗎?我不要五十億美刀,我要一百億美刀。
我不嫌錢多。
但他也只是想想,沒敢真的開口,方平花五十億美刀,讓自己手下留情,已經很給面子。換成其他資本,甭說花五十億美刀,能花個一千萬美刀,就不錯了。
而且花的錢,還不是給自己的,而是給那些大佬,或是殺手什麼的。
給自己的,要麼是一道命令,要麼是一顆花生米。
像方平這麼捨得,這麼不把錢當錢的人,數遍全球所有富豪,恐怕也是蠍子拉屎獨一份。
想罷,他拋開了雜念,又道:“方總,雖然我答應手下留情,但有件事我要說在前面,不到萬不得已,我是不會出手的。”
“如果斯洛,或者是你們在安排上出現失誤,導致斯洛被抓。我概不負責!”
“而該我的,一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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