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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動感謀殺案,第六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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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海是一個年輕人,平時除了喜歡泡酒吧外,沒有什麼惡習,跟黑道上的人和街頭混混兒都沒有什麼瓜葛。他是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待業青年。他沒有招惹過什麼仇人,但他在山中被人用石頭殘忍地砸破腦袋死掉了,看起來是兇手臨時起意,順手撿了石頭把他砸死的,不是有預謀的仇殺說得通。可是在案發現場找不到兇手的腳印,兇具石頭上的指紋,毛髮等證據。總之看上去,除了死者,看起來沒有第二個人在案發現場出現過。從兇具石頭上沒有指紋,可以斷定殺他的人,是戴著手套的,從這點來看,那是有預謀的謀殺。死者沒有仇人,卻被人有預謀地謀殺,這點非常令人想入非非。從死者身上只丟失一張手絹——其它貴重財物沒有丟失來看,兇手要一條人命,就只是為了拿走一塊手絹,這樣的動機著實又不可思議。一塊不起眼兒的手絹掩藏著怎樣的玄機,兇手不親自告訴我,我發現我的想象力根本不夠用,能夠想象出兇手為什麼會因為一張手絹——把一個讓人活生生地砸死!”

“那是一張什麼樣的手絹?”

羅菲明知故問。

張大偉頓了頓,說道:“根據跟陳浩海一起上山的他的兩個朋友說。他們上山前,陳浩海跟他們吹噓,說在酒吧邂逅到一個女孩——女孩看上了他,他們聊得很歡,幾乎聊了一夜,天亮起身要離開酒吧時,他悄悄拿走了女孩兜裡那塊藍色手絹。他們見到他時,他正拿著那塊手絹陶醉著——以為悄悄地拿走人家的手絹,就能得到女孩的心。人對異性產生愛情時,總會這樣天真幼稚。他們看到那是一塊非常普通的手絹,藍色的,上面繡著一個紅色的‘J’字母,想必那是手絹主人姓名拼音的首字母。陳浩海為了表示對女孩的愛慕,還把手絹捆在褲腰的皮帶上,達到貼身放的目的。所以他的兩個同伴特地關注了那塊手絹。陳浩海在山上被人砸死,他的兩個夥伴報警後,警察沒有來之前,他們保護著現場。我帶著另外兩個刑警,到達現場,看死者身上的貴重財物沒有丟失,我讓跟陳浩海同行的兩個人,看死者身上有沒有丟失別的東西,他們一致說,捆在死者褲腰皮帶上的一塊手絹不見了,並詳細告訴了我們那塊手絹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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