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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探盯望著羅菲,期待著他說出他的真知灼見。
羅菲指著報紙上的一行字說:“報道的原文這樣寫:‘卞玄在荷花山公園的人工湖附近草坪上,被人用利刀果斷地捅進心臟,經法醫鑑定,死者沒有反抗一下,就流血過多死亡了。’從這句話看得出,兇手不是臨時起意殺人,是有所準備。他跟卞玄交談的時候,趁他不注意,把利刀精準地捅進了卞玄的致命之處——心臟。既然兇手是有所準備殺人,那麼一定就不是在M酒店和料理店出現過的穿粉色的女人。她不會不知道酒店會有監控攝像頭,這對她作案不利。更何況她還和卞玄大大方方地去了料理店吃飯,這樣目擊者肯定會把她的容貌提供給警察,所以結合這兩點,兇手不是跟卞玄臨死前在一起的女人。
“還有,警察們一直找不到穿粉色衣服的女人,最後發現她陳屍山中。報道上說,因為屍體身上的衣服跟M酒店監控中出現的女人的服飾一模一樣,所以就斷定她是兇手,這是警察的結論。寫報道的人寫完報道後,還不忘幸災樂禍地揶揄評判一句:‘由於她殺了人,老天報應,讓她面部毀損的不見了原形。’,這句自以為是的評判,暴露了一個問題,女屍的面部毀掉的不能看清她的面相,就會出現兩個命題:女人就是M酒店監控出現的女人;女人不是M酒店監控中出現的女人,只不過是穿了相同的衣服而已。報道中沒有交待警察是否調查清楚了這個女人的身份,自始只憑她們的衣服相同,就斷定女屍就是兇手,更何況也沒有十足的證據證明,監控中出現的穿粉色的衣服女人就是兇手。所以,女屍容貌被毀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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