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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軒搖著頭,心想自己腦袋被驢踢了才會蠢到在扶桑分田均地。
他可不是來這兒當救世主,讓這些扶桑人都過上好日子的,也沒打算讓他們走上強國之路。
扶桑大帝與他談好的條件之一,就是大晉不得吞併扶桑,甚至不惜為此承諾旬日之內,為李軒尋得兩把含有‘極光’法準的直刀。
這正落李軒下懷,他本就沒有吞併之意。
晉太祖說‘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李軒是深深認可的。
一國之疆域,絕非越大越好。
似扶桑與安南這種地方,直接統治的成本極大。
李軒已經準備在數年之後在晉土之內普及義務教育,難道要讓這兩地之民,也安享晉人之福?
李軒忖道大晉如果缺地,那麼此時的遼東,還有大量的肥沃土地沒有開發。。
且如果他從那些西方傳教士那邊打聽得來的訊息沒錯,此時的南洋,還有那大洋之東,也多得是未開發的處女地,那邊缺的只是人。
如果是看上了扶桑之財,那麼大晉的棉布,皮衣,各種樣的工業品,輕而易舉就可將扶桑的財富收入囊中。
又何需將扶桑直接納入治下?在這邊消耗錢糧?
後世的阿美利加合眾國,就給李軒示範了一種有效的統治模式。
無數附庸國被狠狠壓榨剝削之後,他們的百姓還都非常感激的喊爹。
損天下之不足而奉有餘,莫過於此——
“商學士說笑了,扶桑乃太祖指定的不徵之國,怎能如此輕易的滅國絕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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