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項五接到在警察署朋友的電話,說是讓他出錢賠償受傷記者。同時表示如果肯出這筆錢,那麼至少在此事上,不會追究他的責任。
目前形勢就是如此,真要是認真追究起來,警察有一千條理由讓項家人進去接受審訊。自己雖然有一點影響力,可是在這個當口,沒人敢出面說情。明知道是敲竹槓,可錢該出還是要出。警察署朋友開出的價碼實在太高,1000萬港幣。受傷的記者也才五個人,居然要1000萬;難道這幫老外的身體是金子做的。
可是項五還真不敢拒絕,即使知道里邊有貓膩,也不敢多說什麼。畢竟事情是他屬下惹的,作為大佬肯定要承擔相應責任。而且總督府和警察署已經三令五申,這個期間絕對不能出現一點問題。現在弄成這樣,同公然叫板有什麼區別。
社團肯定要遊走在法律邊緣,認真追究起來,估計都不會好過。破財免災是最好的結果,而且還要對朋友感恩戴德。
就這樣衝突中受傷的4名男記者,每人得到20萬美元賠償費;至於喬治娜,則是50萬美元。雖然女記者沒有受傷,但是被嚇得不輕,心裡受傷比肉體受傷要更嚴重。
此時美元同港幣的匯率為1:3.6,也難怪項五懷疑,裡邊還真是有問題。一切都需要成本,不光是受傷記者,其他記者也要安撫一下。
但事情根本沒有那麼簡單,之前有他國記者出現在酒吧。而葉天帶人強行帶走美女記者的畫面、以及後來整個衝突過程都被人記錄了下來。花錢讓受害者不在發聲,可其他記者卻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