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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末末估計以為陳陽是躲著不肯見她,所以才親自前來查探的。
雙手攀著院門,朝裡面喊。
“陳陽,你給我出來,躲著我算什麼男子漢。”
她那雙纖纖玉手晃得我頭髮暈,因為那上面戴著一隻價值不菲的男款手錶。
那是去年情人節,我送給陳陽的情人節禮物,錶帶子上還刻有一個楊字,好幾萬塊錢吶。
這孫子轉手就送給了別的女人,這個發現越加地令我憤怒,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將他的屍體從海里撈出來,亡命地鞭打。
我問她:“你這手錶是哪裡來的?”
她理直氣壯:“陳陽給我買的情人節禮物啊,怎麼啦?”
我吐血:“這是我買給他的情人節禮物,錶帶上還刻了一個楊字。”
楊末末:“沒錯,是有一個楊字啊!陳陽說是他刻的,因為我姓楊啊。”
天啊,天底下有這麼無恥的男人,我一點都不後悔讓他去見了閻王。
我伸手要去摘表:“我這是花了半本書的稿費買的,之所以刻了一個“楊”字,是因為我姓楊。”
楊末末倒不像第一次見面那麼兇悍,沒有跟我爭個你死我活,她也不爭辯這表到底是誰買的。
動手將那隻表給摘了下來,遞給了我。
“給你,你要啥都給你,我只求你將陳陽還給我。不瞞你說,我,我肚子裡的孩子都快兩個月了。這孩子要不要留,總得要陳陽出來說句話吧!”
陳陽出來說話,是永遠也不可能了,除非他顯了靈,魂魄出來說話,當然,這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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