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我這種短命的人根本就不配談愛情,是我太貪心,幸福來的時候不想錯過,又清楚自己不該太主動。於是我千方百計佈下大網等著她自己闖進來,又絞盡腦汁把她捆緊鎖牢。我願意給他我的一輩子,卻拿不走她的一輩子。在這場愛情裡,我如同一個貪心的獵人,只不過我獵的是情,是本該不屬於我,我卻偏偏要奢求的一段獵情。
------林奇
回金家那年,我十七歲。由於我任性的幾句話,讓太爺爺在八十壽宴上意外離世,我爺爺也因此一直都不喜歡我。甚至有金家的下人背地裡說我是凶神轉世,一進門就剋死了自己的太爺爺。
我並沒把這些放在心上,和金譽琛不同,對金家我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金譽琛七歲之前在金家長大,這裡有著他童年的記憶,而我從出生起就被我養母帶去了海城,我覺得那裡才是我真正的家,所以回到金家以後,我固執地沒有改姓。
回金家是金譽琛的主意,那年我師傅去世,我師姐精神恍惚出了車禍。為了給師姐治病,我和金譽琛回了金家,我答應幫他在金家立穩腳跟,作為回報,他幫我給養母報仇。
所以從表面上看,是金誠車禍死後,金家的傭人才敢向爺爺說出真相,實際上根本就是我和金譽琛做的一場局。就連金誠那場車禍我們也已經安排好了,只是金誠作孽太多,還沒等我們動手,老天爺就把他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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