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袁明光還有另外一個身份,他是袁平的堂弟,也正是因為這個身份,他才能借到鄉政府的錢,而且還是一次接著一次,一共借了六次,一次金額比一次比,從一開始的五百元到最後一張三千元,如果袁明光將所有的借款全部加起來,他也能成萬元戶了。正因為如此,朱代東才決定把他當成第一個攻關的物件。
“他可是袁鄉長的堂弟,這你不會不知道吧?”侯勇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袁明光的賬可不好要,他身後可是站著一位鄉長,可以不給袁明光面子,但不能打袁平的臉吧。
“我當然知道,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能欠債不還吧?侯大哥,我問你,袁明光賭博被抓後,你們會罰他的款嗎?”朱代東問。
“那是當然會罰的,只是不會比別人高。”侯勇說道,袁明光如果被抓,賭資當然是沒可能還給他的,但罰款卻是不多,別人五百,他二百就行。
“你看看,袁明光欠派出所的錢,你們分文不能少,但欠鄉政府的錢,你卻勸我不要催要,這好像沒有道理吧?”朱代東笑笑道。
“我們是罰,他不出錢就別想出去,為了早點回去,他能不交錢?”侯勇解釋道。
“所以你看看,派出所用了手段,袁明光的錢就扒拉扒拉的往外,而鄉政府呢,不但沒有手段,他還有關係,因此,錢就往他口袋裡流,這樣子不行嘛,侯大哥,我也想對袁明光上點手段,還要請你這個派出所的大所長幫幫忙啊。”朱代東說道,從確定要將袁明光列為第一個還款人後,朱代東就開始對他進行“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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