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排進廷尉獄裡了,姬越也不耽擱,當即命人把白起叫來,準備商量一下這些人的刑罰。
連審都沒開始,就先考慮刑罰,這也是姬越的一個習慣,法律畢竟只是用來約束臣民的,在帝王看來,審案不過是個簡單流程,如果審案來不及,直接把人殺了也可以,反正歸根究底是要殺人,先商量死法很正常。
☆、第78章 新耕法
盧成和張蘊的罪, 往大了說是結黨營私,意圖欺君,但往小了說, 不過是一場普通的官官相隱案, 放到前朝,未必會追究。
姬越如此重視, 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盧成沒有把吳郡治理好, 如今風氣敗壞,秩序腐朽,她還要花心思去修補治理,張蘊反而是其次了, 畢竟對於必死之人,姬越也是會相對寬容一些的。
白起深知君王脾氣,量刑極重, 涉案大小官員基本全是個死,他本不是個專司法家的官員, 但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卻越來越偏向法家了,唯嚴刑峻法能立國威, 這次的事情可以辦成一個典型, 為後來者鑑。
定完刑罰, 審案反而是件走過場的事情,十來天的時間, 趕在新年前半個月,幾名官員就被押上了刑場。
別看姬越處置犯人都喜歡加上一句鬧市行刑,那是殺給老百姓看的, 晉國行刑的場地其實很有講究, 一般官員行刑, 是在午時陽光最盛的時候,晉宮中門前那一塊專門堆砌的高臺上,高臺兩側就是官員平時上朝的路徑,文左武右,行刑之後要過上三天才會清理高臺,主要是為了警示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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