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是去給明星當保鏢,是去出道當明星。
卓毅臨走前,請隊裡的大家大吃一頓。桌上隊員們都喝高了,大膽拽著隊長的衣袖讓他“苟富貴勿相忘”,哪還看得出來平常的鵪鶉樣兒。
卓毅滴酒未沾,在其他人耍酒瘋時,他只靜靜坐在一旁,指尖夾了顆煙,有一搭沒一搭的抽。
等鬧完了,散場了,卓毅拿上錢包去結賬。
有個機靈的小隊員湊上來,小聲說:“隊長、隊長,大家說讓你請客是開玩笑的,沒真打算讓你出錢。”
隊裡幾十個大小夥子,放開了喝酒吃肉,賬單列出了好長一串,這錢能讓卓毅一個人掏?大家提前都說好了,AA制,一人一百多塊錢也付得起。
誰想卓毅直接把錢包壓在了收銀臺上,嘴裡叼著煙,說:“行了,你們一群小屁孩攢點老婆本不容易。這錢我出,不用想著給哥省錢,知道我去當保鏢,一個月賺多少錢嗎?”
卓毅比了個數字。
小隊員目瞪口呆。
卓毅雲淡風輕。
小隊員:靠……有這錢,別說去給女明星當保鏢,就算是給女明星全家當保鏢都行啊!
……
小隊員還真說對了,程杏飛僱傭卓毅,還真是打算讓他給自己全家當保鏢。
卓毅上崗第一天,去鳳吟娛樂簽完合同(他認真閱讀了一遍有關五險一金的條款),就要正式開始工作了。
誰想到,程杏飛直接把他帶回了家裡,交給了他一項艱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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