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百里燕視察了田鵬、方亮的新附軍,標槍運到後以田鵬礦工營,方亮本部為班底,抽新附軍力士組建四千多人的標槍營,安置在僻靜處專以練習標槍投擲。
改良後的標槍,兩頭尖,中間粗,與現代運動標槍外形相仿,都是谷中工匠婦女,一刀一刀削出來後磨光套上槍針。
此前百里燕一直忽視了一件事,農耕時代的人體體質遠強於現代人,力量要大得多。一百斤的石鎖,吃飽喝足的青壯農民人人能拿,現代人一袋米恐怕就得趴下。
時下未經改良的常見的標槍,經過訓練的普通人農民可輕易擲出三四十米,這個距離已遠優於三級運動員的水準,而且僅僅是較為平直的彈道的投射,高拋弧線投擲將會更遠。
當然,標槍投擲距離越遠,精準度越差,大仰角高拋彈道用以擊殺單個目標的精度,可以完全忽略不計,投擲超過四到五次,人的臂力迅速衰減,標槍的實戰意義也就蕩然無存,這也是標槍一早淘汰的主要原因。
因此為保證較為精準的殺傷,通常都採取仰角較小的平直投擲彈道,由此標槍實用投擲距離也就二三十米。
太遠了,彈道飛行時間過長,肉眼完全可以預判,敵人可以鬆散陣列,稀釋躲避標槍的威脅。加之標槍受制於作用距離,限制了結陣規模,一次投擲的密度遠不如弓箭結陣,因此標槍殺傷力固然巨大,實用卻是不如弓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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