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喜歡她。
“那你以後就留在a市發展了?”三個人正說著,組織今天這場同學會的主角終於從人堆裡擠了出來。
江呈穿著一身深灰色的高制西裝,面帶笑容地跟他們打了個招呼。
他原本長得就還行,當了多年演員又做了些臉部調整,確實比一般人帥氣,氣質也提升了不少。
按道理來講,江呈跟賀知秋的關係應該比陶央更近一些。他們兩個都是跟父母一起來a市打拼的外地人,十幾年前一起住在流動人口比較多的筒子樓。
賀知秋的父母手藝好,開了一家小飯館,江呈的父母又剛好是隔壁菜市場的攤販,平時給小餐館裡供供蔬菜,一來二去就熟悉了。
只是江呈始終看不上父母的工作,上了高中之後更是躲著賀知秋,生怕賀知秋告訴別人他家裡是幹什麼的,讓他丟臉。
一晃多年過去,江呈給自己立了一個吃苦耐勞不畏辛苦,勇於在困境中堅持夢想的勵志人設。非但覺得父母菜農出身不夠慘了,還添油加醋好一通修改,把胳膊腿完整的父親塑造成了殘疾人。
陶央是做媒體工作的,算是半個圈內人,最看不慣的就是江呈直接把賀知秋曾經勤工儉學的一段經歷挪到自己的身上,博取粉絲的憐愛。
“你看他走那兩步,把酒店大堂當國際秀場了?三伏天還穿個呢子加絨的三件套西裝,他是想悟點痱子出來,接個痱子粉廣告?”陶央嘴毒,從來不掩飾對江呈的厭惡,江呈也知道,所以一般不招惹陶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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