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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曾布在中書從各方面彙總而來的訊息,得知青苗法最大的問題,不在於其他而在於抑配!
大宋四百軍州有哪個軍州的衙門敢說錢夠用的?
而且如今有了青苗法這取利的法門,那麼就必須存在抑配的問題,這是禁也禁止不住的。
所謂的朝廷禁止抑配的命令,就成了一紙空文。
而且天下其他州縣的青苗法是兩成利,而河北則是三成利(年利率百分之六十),韓琦也是因此上疏反對。
而據李常曾言,陝西某地地方官府甚至連青苗錢都不借,直接要百姓半年後要付息錢便是。
這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
王安石當時大怒,要李常說是哪個陝西州縣?
李常卻說具體我就不點名了。
但到底有沒有李常說的這樣情況,其實王安石心知肚明,恐怕是有的。
只要朝廷行青苗法,就一定會存在抑配,至於本錢都不出,直接向百姓攤派息錢,這樣無賴手段也會有的。
因為宋朝太大了,總有顧及不到的地方,何況老百姓在官府面前,本就沒有反抗的餘力。
可是這一切換來的,是朝廷收入的暴增。
曾布非常堅定地道:“相公,民間富人將錢貸給百姓,最少四分利,甚至是倍增之利(借一還二),朝廷的青苗法確實已是便民至極,故而不在息錢之高。”
“唯一不足是便是抑配,如今以戶等配錢之法,便可遏抑配之害!再說若坊郭戶可以抵押房屋的辦法,亦得青苗錢,不少州縣官府錢都不夠散,哪會有抑配百姓之害呢?布聽聞近來朝廷不少地方富戶虛直冒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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