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門熟路的越上牆頭,見周圍沒有人經過以後,黎霄才一躍跳了下去。剛剛走進街口,黎霄正準備像平時一般混進人群,突然感覺有些不對,一回頭,就見一個十二三歲,穿得破破爛爛的少年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他,看他回頭,歪頭衝他咧嘴一笑,手上拿著個荷包一拋一拋的,樣子一看就很欠揍。
黎霄頓感頭疼。
這小子是普城的一個乞兒,一年前他剛偷摸出洛府的時候不懂隱藏,身上的衣服料子還算不錯,又是一個生面孔,就被這小子給惦記上了。
面對一個惦記自己扁扁荷包的小子,黎霄自然沒客氣,直接把人給收拾了一頓。但是看那孩子瘦骨嶙峋的,他也沒下死勁兒,讓他疼一疼也就把人給放了。
結果,他就被這熊孩子給惦記上了,時不時就在他身邊晃悠一下,雖然每次都被他打的鼻青臉腫,但是他就像是和他耗上了一般,每次養好傷就要來刷刷存在感。
那股子執拗勁兒,要是用到正途,絕對是個幹大事的主。
到底看他還是個孩子,黎霄試圖和他講道理,告訴他偷竊的行為是不對的。
每次他也不吭聲,失手後要麼轉身就跑,要麼抱頭被他修理一頓,這麼一折騰就是一年多,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執拗勁兒。
黎霄看著他手上鼓鼓囊囊的荷包,嘴角抽了抽,“一段時間不見,到是長本事了啊!”
小孩看到他逼近,眼神閃了閃,嘴唇抿的緊緊的,看得出他很緊張,但是在黎霄靠近的時候,他確忍住了沒有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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