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很小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幹活,裡裡外外都是她,小小年紀骨瘦如柴面板黝黑,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十五六歲就能找婆家了,比如說,嫁給村東頭的瘸子,換點錢給自己的兄弟娶媳婦。
但最讓祝勝男厭惡的,是她能夠聽到人的心聲。
只要有肢體上的碰觸,她便能聽到那人心裡在想什麼,她厭惡自己有這樣的能力,每一天都想要逃離那座大山,逃離要把她賣掉,不把她當人看的父母跟兄弟。
她對於父母商量她能值幾個錢的話題已經麻木了,並沒有感到難過,她似乎喪失了屬於人類的情感,她無時無刻不想著從這絕望的命運中掙脫。
所以,那個桃木吊墜,對祝勝男而言,真的是很大很大的誘惑。
只要她按照那人說的做,就可以斬斷這令人作嘔的宿命,得到新的開始,她會無所不能,她會心想事成。
差一點,真的,只差一點,祝勝男就要放出了心裡那個魔鬼。
她初來乍到,孑然一身,雖然從前也都是一個人,可那時候她從沒有感到如此的卑微,就在她險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時候,那天,王曼曼興高采烈大包小包的回到家,王媽媽在廚房裡一邊做菜一邊問祝勝男想不想吃紅燒肉,王爸爸跟王殊打打鬧鬧,祝勝男坐在沙發上,她始終融入不了這個家,她對任何親密關係都有一種說不出的抗拒感,王曼曼把東西放在客廳地毯上,笑嘻嘻地掏出來好多新衣服新鞋子,還有新的包包,她還給她買了一部新的智慧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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