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霍英那時候也不過是十幾歲的少年,他很快就厭倦了這樣的生活。他的銀子用來買宅子買下人,好來伺候懷孕的女子,但這樣的話, 錢是根本不夠用的。
當京城家裡來人帶他回去,霍英的反應是鬆了口氣。也許他心裡早就想回去了, 只是無顏提起, 如今家裡來人, 便順水推舟, 可如何安置這個萍水相逢的女人,霍英陷入苦惱之中。
最終他選擇了不告而別。
他在京中,有出身高貴的妻子,有根基深厚的家族,還有數不清的可以花的銀子——哪一樣不比在江南那小小的院落陪伴一個脾氣無常的孕婦強呢?所以霍英讓人留了五百兩銀子以及一封書信,信中叮囑女子將胎兒打掉,又跟她說自己本是京城人士,日後不會再回來,讓她趁早對自己死了心。
說白了,霍英心中,是輕視這般輕易委身於他甚至不求名分的女子的,因此他走也走的瀟灑不回頭,覺得女子自己輕賤自己,他又何必上心?
人年少時做的不講良心的事兒,只有到了老年才會開始後悔。
霍英上了年紀了,身體不大好了,經常起夜,髮妻早已故去,妾侍們也都過了爭風吃醋的年紀,於是這個時候,他終於想起他一生中唯一對不起的那個江南水鄉的女子,嫋嫋娜娜,如身在霧裡夢裡,他總是夢見她。自然,夢到的不是因為懷孕身上生斑臉色蠟黃身材走樣的女子,而是當年江南驚鴻一瞥,撐著油紙傘宛如仙人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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