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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在現實中見到羊皮殺手這個男人,他與我想象中的有所不同。
估計是“披著羊皮,面孔上畫著油彩”這種打扮,作為人物特徵而言過於突出,我在此之前總是把他想象成“從遠古野蠻部落中走出來的祭司”,但實際上這個人還穿著一身骯髒的藍色工裝服,雙手佩戴黃色膠質手套,踩著一雙很長時間沒洗過的灰色(可能原本是白色)平底鞋,一眼看下來的感覺,好像是一個在汽修廠勞動的工人,因為急匆匆地趕著要去與高中時期的老同學約好的變裝主題聚會,所以只好一邊趕路,一邊換上部落祭司服、塗抹面部油彩,卻在粗心之下忘記了脫掉原本的衣服。
他大約已經四十多歲了,有了肚腩,面板開始鬆弛,與我父親老徐差不多年紀,這種不倫不類的打扮不可謂不滑稽。
但是在滑稽之餘,這種打扮在“靈能學”上,卻具備著嚴肅的意義。
在非常遙遠的古代,野人們喜歡狩獵羊,羊不如野豬兇猛,不如牛強壯,也沒有鼠和兔那麼敏捷,非但肉多,還群居,腦子也愚笨,有些經驗老道的獵人甚至能夠披上羊角和羊皮混入其中,輕而易舉地捕獵到羊。
這種原始而又簡陋的偽裝,就是最早的“佯裝”。
獵人們迷信自己屢試不爽的狩獵技術中蘊含著自然神秘的儀式性,於是極少數擁有靈能的獵人便憑藉這種迷信,將這門“狩獵技術”,發展成了“狩獵巫術”,讓本應對自己有敵意的人或者動物把自己當成夥伴,或者把自己當成隨處可見的路人一樣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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