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歡聽到叢堯這話,手抖了抖。
她轉身透過窗戶,看著外面明媚的陽光。
她愛的是誰?
這答案很簡單!
是林郎啊。
可是,念歡突然有些焦急的發現。
過去這麼久,她似乎已經忘記林郎的模樣了。
她和林郎的相遇,其實很簡單。
那個時候,作為庶女的自己。
其實過得並不好。
因為努力討好父兄,惹了嫡母和嫡姐的厭惡。
在父兄在時,她們對她很好。
而她呢,為了姨娘,也為了自己。
什麼話也不能說。
她們做戲,她便陪著她們做戲。
至於父兄離開之後,她要受的折磨。
她也只能受著。
生為庶女,就註定了她只能忍受。
嫡母和嫡姐手段很高明。
每每折磨,都不會在她的身體上留下傷口。
她們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讓廚房那一夥拜高踩低的人餓她一天。
然後第二天又大魚大肉的上桌。
姨娘心疼她,找父兄告了一次狀。
結果父兄來她閨房之時,正好看到了那一桌“盛宴”。
再之後,嫡母哭訴,姨娘受罰。
在大家族裡面,如果不能忍耐。
下場就是她姨娘,不受寵,還會連累親人。
而她,自然不會就這麼忍受著。
可是嫡母掌握府中中饋,她根本翻不了天。
於是,她大膽了一回。
從家中狗洞,鑽了出去。
哪怕被發現之後,不是被送到尼姑庵,就是三尺白綾吊死。
或許,在她骨子裡,就有叛逆的性格。
所以,明明平日裡那麼謹慎。
卻又在謹慎之餘,敢於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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