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物件分別,獨自走在衚衕裡。路燈壞了,忽明忽暗。碌碌的木頭敲擊聲中,走出一個陌生男人。
他穿著呢子大衣,清俊的臉藏在黑框眼鏡後面。雖然拄著柺杖,卻努力想要把身體站的筆直。
男人開了口,語氣莫名熟稔:“好久不見,我的太陽。”
B.
這是陳冬憶認識高筱的第二十年。
八歲時,數九寒冬,他被繼母拖到衚衕裡赤腳罰站。
“十個瘸子九個壞,還有一個王八蛋!”孩子們從他身邊跑過,轟笑著。
“別聽他們。你只是腿不好,他們是腦子不好,一輩子都完蛋。”扎著羊角辮的女孩說,“走,去我家吃飯去。”
“你叫什麼?”男孩吸溜著鼻涕,低聲問。
“衚衕女俠。”
十六歲時,他去外地上大學。開朗的少女是他生活裡唯一的光,但那一句“我喜歡你”哽在喉嚨裡,始終沒有吐出來。
蜷縮在黑暗的野獸是配不上太陽的,陳冬憶想。
二十八歲時,他博士畢業,著書立作,學成歸來。他終於鼓足勇氣站在對方面前,而女人卻不知道遭遇了什麼變故,好像完全不記得自己了。
但這都不重要。
他能在漫長而壓抑的思念裡,熬過一個個酷熱寒冬,便也能熬得過這段缺失的記憶。
因為我從未見過太陽,
——直到我遇見了你。
【時常失憶的衚衕女俠 VS 瘋批天才少年】,男主不良於行。青梅竹馬,暗戀題材,治癒向
☆、困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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