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小川,生在南湖深山一個不起眼的小山村。
不知道是我命硬還是太慘,五歲那年,我爹媽就遭了橫禍,雙雙死在了山溝子裡,所以對這個生我養我的地方,我幾乎沒有什麼好感。
我爺我奶死的早,爹媽一死,我就成了有人生沒人養的野種,為了混口飯吃,我就去了我大伯家。
在大伯家的日子,是我這輩子最難熬的日子,甚至可以說是豬狗不如。
我大伯是個酒鬼,一喝酒就好發瘋,我大娘就是被他喝多了活活打死的。
可是在那個窮的叮噹響的年代,人命賤如草芥,我們村兒又在山旮旯裡,我大伯做下的滔天惡行,根本無人問津。
因為我大娘死了,所以我去了大伯家以後就成了他們家的保姆,不但白天要幹活兒做飯洗衣服,就連晚上也得先把家裡收拾利亮了才能鑽被窩休息。
而且他還從來不給我吃飽飯,直拿我當牲口使喚,日子一久,我就瘦的跟麻桿兒一樣,甚至一陣風都能把我從山坡上刮個跟頭。
我大伯還有個智障兒子,叫阿杰,我們都喊他傻傑,聽說傻傑原本不傻,是我嬸子死的那天,被掉下來的房梁砸到了腦袋,之後才變了白痴。
大伯最大的心事就是傻傑的親事,在方圓百里的姑娘都不肯嫁進來之後,動起了買媳婦的念頭。
初三那年寒假,我和大伯說好留在鎮上的飯店打工掙來年學費。
沒幹兩天,大伯就讓人給我捎話,傻傑結婚,讓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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