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乾笑:“我現在越來越佩服您的說話技巧了。”
高和一笑:“說說看,你有什麼感覺?”
我只好問:“你們所說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具體是什麼時候?”
高和說:“昨天下午18點24分。”
“也就是說,她離開百靈路(我家隔壁的小街,就是皮蛋家)以後,在短短的一個半小時裡……或許更短,不光回到影樓,還換了衣服、皮鞋,然後上吊自殺。”
高和點頭:“表面上看,是這樣。”
我說:“她好像很喜歡割人的腳筋,都想死了,還把自己的腳筋給挑了。”
我看的分明,那女人眼睛上並沒有包紗布,眼角的確有傷口,但卻是用濃妝重彩試圖遮蓋。
但已經有癒合跡象的傷口,絕不會流血。地上有大灘血跡,是因為死者的腳踝有兩道極深的傷口。
高和衝不遠處一個白大褂招了招手,白大褂來到跟前,把一個透明密封袋衝我們晃了晃。
林丹說:“這把就是割斷死者腳筋的刀,上面只有她本人的指紋。”
我抿了抿嘴唇,轉向高和:“我的話用負責嗎?”
高和搖頭:“想說什麼說什麼,我耳朵聾了。”
我無語,片刻,一咬牙,指著林丹:“幫個忙。”
林丹微微一怔,“你想幹什麼?”
我左右看看,指了指樓梯反方向一個角落,“那裡的佈景杆比吊燈的高度高點有限,你跟死者的身高、體重差不離。現在你去找根繩,搬把椅子,先把自己的腳筋挑了,然後爬上去把自己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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