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石頭,砸腳可是砸的劉鈺齜牙咧嘴的疼。
《凡爾賽和約》中與大順相關的貿易問題,用馬爾薩斯經濟學,倒也確實可以解釋的通——本國的有效需求不足,所以要尋找有效需求嘛。
現在法國的凡爾賽那邊,大順在貿易問題上,其實已經談的差不多了。
大體上就那麼幾條內容:
其一:
法國解散東印度公司、英國解散東印度公司、丹麥解散東印度公司。歐洲各國不得組建以中國和印度為目標的獨享壟斷貿易公司。
各國應該約束本國船主,不得越過好望角向東航行,也不頒發任何形式的、以好望角以東為貿易範圍的許可狀。
此條,並不是大順反對自由貿易,也不是大順要搞壟斷貿易。
而是因為,大順禁絕天主教、新教等非大順在冊的、牧首由禮政府冊封的、使用大順依託景教那一套搞得譯文的《聖經》。
用諸如“三一妙身”、“彌施訶普尊大聖子”之類的翻譯。且人員按照僧、道、尼等類似的手段,需要禮政府頒發度牒。且“大法主”,也即大牧首,必須由禮政府選拔認可,沒有禮政府點頭,假的,不認。
除此之外,不得在內地傳教,主要是為了分化瓦解和吸納大順之前已有的大量天主教徒。
故而,這不是個貿易問題,也不涉及到自由貿易,只是宗教問題。
鑑於荷蘭人之前在日本,滿嘴胡咧咧,為了貿易,壓根撒謊說他們根本不信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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