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離婚了,你個喪良心的,搞丟人家那麼好的工作賣了,還把錢給外人的野女人,要不是凌秀厲害,要回了錢,現在還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哭呢!還有臉子往凌秀面前湊,要不要臉吶!”
驢車主人帶了手電筒,燈光下,看著跟沒事人一樣的江遠,坐崽崽旁邊的大娘怒了,指著江遠大罵。
“走吧!”
凌秀握住為她報不平的大娘的手,語氣淡淡地說道。
她已經為自己爭取到最好的結果,不想和麵前這人計較半分,以後見面機會沒有幾次,就沒什麼值得計較的了。
驢車漸漸遠去,看著白色的燈光在夜色下慢慢消失不見,江遠才從震撼中醒轉過來。
他和這個前任妻子,在他重生之前,足足離婚了三十多年,他早已記不清或者選擇性忘記了離婚理由。
剛才謾罵的聲音,讓他的記憶一下清晰起來。
是了,他以丈夫是名義,賣了凌秀在縣裡機械廠的職位,一千八百塊。凌秀不同意?他已經為她準備了按手印的同意書,還把同意書給了廠長,並且叫對方家來鬧事,一個月的工夫,三下五除二讓事情成了定局。
後來,生出外心的他,為了錢不被凌秀逼問出來,把錢放到了姘頭家裡,他再從凌秀手裡偷點錢出來兩人私奔。
可惜凌秀不是好惹的,她沒有什麼孃家人,打不過對方一大家子十幾口人 ,還幹不過他嗎?逼問毆打對峙,把已經到了姘頭手裡的錢奪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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