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晶,小兒子大學沒考上,在縣城飯店裡打工。
方家沒有重男輕女,女兒甚至比兒子還多疼一些,所以才把原主嬌養的吃不起苦。
自從跟了小朱總,原主已經好幾年沒回去了,只偶爾給父母打些錢就算盡了孝心。
當父母的自然掛心一直在外的女兒,所以這次方母打電話希望女兒回來過年,語氣還有些小心翼翼。
等到方晶回到家,原主母親簡直有些興高采烈,看到方晶買了很多補品,就嗔怪道:“回家過年,買這些做什麼,你爸和我身體好著呢。”
方晶道:“那就留著送人吧。”
這可捨不得,雖然是商場裡的普通貨色,可看價格都是大幾千,不是什麼大事情誰給人家送這些。
方母還對方晶道:“你弟弟得過幾天才回來,快過年了,聽說他那裡忙得很。”
方晶打量著原主的家,隨口道:“沒事。”
等到一切安頓好,方母小心翼翼的問方晶,你和你那男朋友,現在怎麼樣?”
方晶一愣,他?我們早就分了。”
方母看了丈夫一眼,趕緊道:“分了也好,我能聽你說過,那孩子家裡條件好的不得了,就怕我們家配不上,到時候你嫁過去也委屈……過幾日讓你姑媽給你介紹一個。”
方晶喝著紅棗茶,並沒開口,她對這一切都感到新奇。
她對原主父母沒有感情,剛接觸一會兒也不可能培養得出感情,說實話方晶對親情沒什麼期待。
你不能指望一個從未吃過肉的人對肉產生非常迫切的渴望,方晶活到現在頭等大事就是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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