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歡翻了翻,能買三四條項鍊了。
她將吊牌拆下來和那張紙一同扔掉,衣服疊好塞進櫥裡,譚歡自然不會多此一舉再去找孟餘朝把衣服還回去。
她恨不得避得遠遠的。
況且對孟餘朝而言,他也不在乎這,以前上學時候,譚父一人一月給千塊錢當作生活費,他連瞧都瞧不上眼。
週三的時候於晉出差回來。
夫妻兩個回於晉父母家吃飯。
於晉他小姨一家聽說也要過來。
譚歡於晉幫著於父於母在廚房裡忙活。
趁著於晉出去的功夫,譚母忽地湊到譚歡身邊小聲說了句:“回頭他小姨問你做什麼的,你只說在醫院工作就行了。”
譚歡將菜撈出來放進瀝水籃,道:“媽,我這不本來就在醫院裡嗎?”
她不是不明白於母的意思。
“哎,媽不是這話,這不是說出去不大好麼。”於母先前在單位裡當了一輩子會計,現在人退下來了,說話直,心眼倒沒有多壞。
“看你這跟孩子說的什麼話。”於父拉了她一下,又對譚歡道,“譚歡,你別在意,你媽也是為了你好,家裡這些親戚都老思想,總覺得閨女當個男科醫生不大好,不過你放心,我跟你媽可沒這想法。”
在於父於母看來,譚歡這兒媳婦哪裡都好,性子好,自己有能力,家裡父母還是高知,就是工作有些不大好開口提及,整天這在男人堆裡混著。
譚歡當下沒吭聲,隔好會兒才回了句:“媽,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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