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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羊家院子裡,兩個身穿制服的警官,見兩位事主並無並無大礙,便沒有進一步到現場去偵查什麼的,只簡單地訊問了兩個事主的打架因由,以及一些雙方各自所願意賠償的款額。
之後,又湊到一塊兒交換著各自的意見,沒有作出什麼明確的決定,也沒有偏誰向誰,,因為這件事在他們看來,只不過是窗玻璃被人砸碎了的稀鬆小事,完完全全就是小事一樁。
事實上,他們本都無需千里迢迢地趕來一趟的,卻是被一通電話給催來了。
電話裡,一箇中年男音說未家村二組有村民打架了,扁擔都打斷了,一個頭破血流,一個還不停地暴打著......頭破血流的已經回廚房去拿菜刀了......馬上就要出人命啦......
可實際並非如此,只不過事實被誇大了。
總之,既然這是一樁小事,那麼,他們也就只能按照小事的規則處理——調解。
這時,年紀大點的警官走到王桂英跟前,細聲問道,“你是王桂英女士嗎?”
王桂英點點頭。
“經過我剛才的訊問,胡慧蘭女士堅持認為,不是她兒子未羊砸碎你家窗玻璃的,因為,未羊用手勢比劃著跟他母親講過,並沒有砸你家窗玻璃,童言無忌,這個道理你能懂?”
“就是未羊砸碎的,”王桂英堅持說道,“我家童樂親眼看到的,這還能有錯嗎?”
“那麼,王桂英女士,”警官不慌不忙道,“你有沒有想過,假如是未羊砸的,那麼,請問,你有沒有當場抓到人呢?再說了,未羊還是個聾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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