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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好幾萬,讓這位饒老闆幫忙找書,結果就只找到一塊石碑,李權肯定有些不爽。
聽得饒老闆這麼一解釋,倒也有點道理。
伍子胥那可是春秋時期的人物,就算真的留下了錦書、獸皮書籍什麼的,也早就腐爛掉了。
石碑是那個時代用來記載文字的常用工具。
因為那個時代壓根還沒有造紙技術。
綾羅綢緞都是高階布料,只有達官貴人才穿得起。它們在那個時代的價值,就相當於現代的LV包,香奈爾衣服。
就算是有錢人家,輕易也捨不得拿綢緞來寫字。
用得最多的是獸皮、竹簡。
石碑也算是一種比較高階的書寫載體。特別是一些重要的記事,都喜歡刻在石碑上。
“我先看看石碑上的內容。”李權的臉色有些不好看。
社會上什麼樣的人都有。
這個饒老闆與別人聯起手來玩套路,專門騙一些冤大頭的錢也有可能。
李權看向石碑。
不大。
僅有兩尺高,一尺多寬,上面刻滿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古人書寫倒是挺工整的。
書寫的格式是豎寫。
“夏五月庚寅,吾率麾下三十餘門客潛入一敵國墓陵內,起獲夜珠三粒、金縷衣兩件,男女各式……”
好傢伙,上面記載的內容就是公然盜墓。
只不過伍子胥乃是一個文化人,屬於上流人士。
盜墓這種刨人祖墳,竊死人財物之事,卻被他潤以筆墨,寫成了一件大義凜然,攻擊敵國的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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