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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百分百肯定中的是相思子毒素,只是病童的症狀、脈象、表徵,都與相思子中毒高度相似。此毒僅需一克就能殺死一千人。孩子還這麼小,僅僅只是洗胃催吐,遠遠不夠。救人如救火,我建議立刻高位灌腸,同時內服牛奶或者潤滑劑。
然後對病童注射相思子毒蛋白抗毒素。”
李權提出了治療方案。
“院長,現在還未確定是相思子中毒,貿然給病童注射相思子毒蛋白抗毒素,會不會急了點?萬一……”
張主任沒有把話繼續說下去。
他長期主持急診科,求的就是一個穩字。
在沒有明確病因的情況下,貿然用藥,存在較大的風險。
如果遇到的是通情達理的家屬還好,萬一遇到那種只把自己當人,別人都當狗的家屬,那就慘了。
可以這樣說,病童接受洗胃、高位灌腸等常規救治後,如果不幸死了,醫院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因為醫院已經盡了搶救義務。
要是注射了相思子毒蛋白抗毒素後,病童死亡。
家屬要求調查死因與治療過程,到時候李權就會非常被動。
“病童的血壓、心跳都在快速下降。推再多的腎上腺素也救不回他的命。要等化驗結果出來,至少需要兩三個小時,估計到得那時候,病童早就死了。”
李權的眉頭緊鎖,他顯然也在權衡著其中的風險。
“院長,我還是建議先做常規解毒搶救,先不要急著注射相思子毒蛋白抗毒素。不是咱們冷血,而是嚴守用藥程式。醫生只有先保護好了自己,才有機會救更多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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