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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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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戰國時代的毛筆之所以沒有被普及,沒有代替費力而又效率低下的刻刀,就在於很容易掉墨。可以想象一樣,寫著寫著就是一大團墨汁掉下來,前功盡棄,誰還會用毛筆呢?

毛筆真正普及,是在蒙恬改進之後,克服了掉墨、漏墨的弊端去了。

一般來說,寫一個字往往要掉好幾次墨,而秦異人一個字寫完了,也不見一點掉墨,誰能不驚?

“我試試!”黑伯好奇心大起,搓著雙手,恨不得從秦異人搶過毛筆。

秦異人把毛筆遞給黑伯,黑伯提筆在手,飽醮濃墨,寫下一個“公”字,仍是不盡興,再寫了一個“子”字。兩個字寫完,沒有漏一點墨,這足以讓黑伯驚訝了。

“好用!好用!太好用了!”黑伯是讚不絕口,還想再寫,茉兒也等不及了,一把奪過來,糊了黑伯一手的墨汁,黑伯笑罵一句:“你這妮子,如此xing急,怎生嫁得出去?”

茉兒白了他一眼,不再理睬黑伯,提筆就寫。

孟昭、馬蓋、範通他們也是急不可耐,你爭我奪的爭著體驗。讓人忍俊不禁的是,孟昭、馬蓋、範通他們哪裡是在寫字,他們運筆如用劍,是在“打”字。

“此筆在手,誰與爭雄?”馬蓋更是套用了秦軍軍歌的歌詞。

說得沒錯,自從蒙恬改進毛筆後,毛筆就成了我們祖先的主要書寫工具,成了中華文明的象徵。在兩千多年的歷史長河中,書寫著中華文明。直到兩千年後的現代,才為鋼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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