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裡安還說,這一類的軟體產品,主要是以四種模式來完成銷售,重要性由高到低排列,分別是——
一,直銷模式,就是自己組織銷售團隊,讓他們去市場中賣自家產品。
二,分銷模式,就是找實力強大的分銷商,讓他們幫忙代理銷售,然後可以拿到20%-40%的銷售提成。
三,引流模式。
這才是正常的網際網路思維。
使用者在使用雅虎、n、谷歌等產品的時候,可以引導到自家的產品上,從而完成付費。引流工具也可以拿到20%-40%的銷售分傭。
四,廣告模式。
透過打廣告的模式,建立品牌。品牌建起來了,當某一家公司需要使用雲計算服務或者協同辦公軟體的時候,就會主動地購買自家產品。
周不器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這一套打法,紫微星的團隊完全沒有相關經驗,只能是專業的事讓專業的人去幹,信任庫裡安,讓他放手去做。
這還沒完呢,庫裡安剛才說的只是銷售理念上的分歧,接下來又談到了產品理念。
“微書這款產品,到底是什麼樣的產品定位?目的是什麼?是為了平臺建設,還是為了連線使用者?又或者是工具建設?”
“你覺得呢?”
周不器一頭霧水,只能反問。
庫裡安道:“我覺得這三個方向都需要有,但不能集中在一個產品中,這是自相矛盾。就像有的人總說什麼多快好省,這是不可能的烏托邦似的幻想。多就不可能快,好就不可能省。如果為了大眾連線,產品設計就不能太複雜。如果為了平臺建設,就意味著會有許許多多的介面,設計就不可能太簡單。如果只是一個辦公工具,那就需要有一些特殊性的別人做不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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