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草率了吧?”
房啟文有些遲疑。
“還是那句話,你是專業人士,我相信你。”
周不器笑呵呵的說。
草率是草率了點,那又怎樣?
只要自己佔股55%,就是控股大股東。對方要是真敢玩什麼貓膩,等新公司成立之後,那就對不起了。
不過,房啟文當初是樂哈哈集團最年輕的副總,潛力無限,他是在這種情況下離職創業的,志向宏大。
不至於因小失大。
沉默了許久,房啟文忽然道:“既然用緣味奶茶這個招牌,為什麼不把奶茶店和廠子合併?這樣更有利於資源整合、效率提高,在營銷策劃中也能統一調控,不至於兩邊出現定位上的矛盾。”
周不器道:“奶茶店是我和一群大學生一起做起來的,這是集體所有。”
房啟文堅持道:“我認為這樣更有利。”
“我認同你的意見。不過,合併之後的新公司,你的股份最多隻有20%,這是我們這個大學生創業組織定下的規矩。55%的股份由我們的創投公司北極星創投持有,其餘的股份另行分配。”
“奶茶店就13家吧?”
“但這13家奶茶店,3個月內盈利超過15萬。”
“呵呵……”
房啟文就略顯尷尬,“這麼說來,我還佔便宜了?”
周不器拍板決定道:“房哥,咱們也別磨嘰了,這事就這麼定了。你的樂佳飲料公司跟緣味奶茶店合併,組成新的公司叫緣味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你佔股20%。你是公司的總經理,但是奶茶店這一塊,另有別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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