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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哥去染坊,牧瑩寶洗好早上吃的碗筷,跟往常一樣,換上一身綾羅裙,頭上插了金釵步搖,幾朵珠花點綴,手腕上換了雞血石的鐲子。
然後拎著竹籃,很招搖的上街買菜去了。
不同的是,今個她撲了點粉,不想讓別人看見眼底的憔悴。
轉了一圈,買了只鴨子,難得看見有賣活蝦的,土豪的她買了兩斤。又買了幾樣蔬菜,想起輝哥前兩天唸叨想喝奶茶了,又去打了一罐牛乳。
倆手拎滿了,這才回轉。
到家關了院門後,先把蝦倒進水桶中養著,然後就捲起袖子,在廚房裡忙了起來。
廚房裡幾根細竹砍成一節節的,一頭削成尖銳的。
又把倉房裡藏著的幾個抓野獸的夾子翻出來,牆角,前窗後窗的下面,各埋了一個。最後,還多出一個,實在沒地方埋了,乾脆在輝哥臥室後窗下,又埋了一個。
孩子是重點保護物件,沒毛病。
這種夾子一個都是不她買的,都是上山採藥草的時候,發現順回來的。她是好人,一個正直的人,怎麼可能偷人家的東西呢。
當然,她也不是差這幾個買夾子的錢,可是一個年輕美貌的姑娘家買那麼多抓野獸的夾子,萬一引起別人的懷疑怎麼辦?那就只好隨遇而安的順了。
誰讓那些安放夾子的人,那麼自私沒責任心呢,放這玩意,倒是選個合適的位置啊,幹嘛埋在上山的路邊?萬一誰上山不小心踩到,那腳脖子就快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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