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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賢富低下頭,沒有吭聲。
葉富看了他片刻,倒是沒有再說什麼‘故意不回話’之類的挑刺兒的事情,而是點點頭道:“好!可以了!你若是沒有什麼好辯解的,那我可就要宣判了!”
劉賢富突然喊道:“小的該死!小的該死!求大人饒命啊!求大人饒命啊!”
葉富哼了一聲道:“既然知道自己該死,就別說那麼無聊的話。俗話說啦,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雖然沒有殺人,但卻險些逼死自己的丈人,這算是殺人未遂。你雖然沒有欠錢,但是你丈人含辛茹苦撫養女兒長大,把她嫁給你,是要你給她幸福,不是讓她給你當牛做馬的,你欠了大人情,比欠了錢還要嚴重!更何況,女婿,那是半子!半個兒子!不孝敬丈人,就是不孝敬父母!在我大明,這是重中之重的罪過!”
葉富說著,猛地拍了一下桌子,說道:“連八九歲的孩子都知道要忠孝仁義,你這個傢伙,為富不仁,為子不孝,你還算是人?還配做父親?來人!給我拖出去!立枷十日!”
所謂‘立枷’,史傳大概是由萬曆皇帝創造的一種刑具。這種枷,前面長,後面短,長的一端觸地,犯人被枷住脖子,身體只能站在那裡支援,跪坐都不可能。長此以往,必然力竭,窒息而死。
劉賢富聽了,當即面如土色,一句話都說不出。
不光是他,就連外面聽審的百姓,都紛紛嚇得驚叫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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