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分文,沒爹又沒娘,拖著個五歲的小蘿蔔頭,還人生地不熟無所依靠,可以說她的處境是悲慘到極致了。
好在她也並非才知道這一事實,早在那一個月裡,她就隱隱約約明白了,只是自己不願意相信罷了。
那一個月她被動地接收了一些訊息,如:她是一個地主家的庶出子。
地主叫張廷榆,祖上是當官的,依照朝廷的蔭補制度,這蔭補的名額只有一個,便落到了他的兄長張廷軒的身上。而他沒能蔭補當官也不在意,靠著祖上以及兄長的庇護置辦了許多田產,慢慢地成了這臨川縣裡數一數二的大地主。
張廷榆有三子:長子張雁、“次子”張鶴以及小兒子張顯。張雁是正室柳氏所生,張鶴以及張顯卻是妾劉氏所生。
張鶴並不知劉氏為何要將她作“男兒”打扮,甚至瞞過了世人,她無法向劉氏尋求答案,只因劉氏在服喪期內,私通農莊的佃農而被人發現。
儘管本朝的婚姻規定相對寬鬆,可是有夫之婦與人私通便已經是大罪,更何況是在服喪期內。劉氏的下場可想而知,那佃農也是家破人亡。
也正因為有了劉氏的事情,張鶴和張顯時常會被族親取笑,張顯也一度被懷疑並非張廷榆的親子。
雖說嫡庶之分在這個時代並不是很重要,可到底是父權社會:張廷榆於三年前病死,按規矩在守孝期內兄弟不得分家。於是三年守孝期一過,張雁便請了族裡的長輩主持了分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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