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持有股份越多,在一個公司越有話語權,也往往是最大的股東。但日後這種情況會發生變化,比如後來的某淘,它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於。話語權永遠掌握在管理者的手中,投資者佔有的股份雖然多,但只能拿到分紅,這就是所謂的雙重股份權利,讓管理層可以在控股比例較少時,仍可掌控公司。
可惜90年代這種管理概念在華夏還沒有形成,出現了很多創始人被踢出局的悲劇發生。
劉暢並沒有施行雙重股份權利制度,一是他沒有這個概念;二是他手上有36%的股份,是公司最大股東。
劉暢開啟牛皮袋一看,傻眼了,裡面是一份股權變更書。
之前張妍和劉暢商量,各自拿出10%的股份劃到女兒名下,劉暢答應了,他女兒現在持有公司20%的股份,而張妍早就在佈局了,她把女兒名下的20%股份又轉到了自己名下,因為女兒是未成年,她這頓騷操作,是被法律認可的。
也就是說張妍現在有40%的股份,劉暢只有26%的股份。
在沒有施行雙重股份權利制度下,劉暢已經控制不了公司了。
“現在我宣佈,劉暢不在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由我張妍代替劉暢當這個總經理,另外,周順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張妍你個卑鄙小人,你竟然把女兒名下的股份轉到了你自己名下,這是合理。我要告你去。“
“這有什麼不合理的,女兒未成年,不能打理股份,先過繼到我名下,這操作沒有問題。劉暢,你現在已經不是總經理了。請你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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