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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矇矇亮。
佛堂鎮通往田地的道路上隨處可見扛著鋤頭和鐮刀的農民,種稻谷的到了收穫的季節,準備種小麥的也開始滅茬整地,有勤快的老農已經挑著成筐的肥料往地裡運,晨風吹過帶起一股臭味,燻得路人紛紛避讓,小孩子捏著鼻子滿臉嫌棄。
別人都是從鎮子裡往外走,有一個人反向而行,後面還拖著個平板車,中間黑乎乎的不知道馱著什麼玩意兒,當走近一些看清貨物,沒有一個人不震驚,不錯愕的。
好大一頭黑野豬!
瞧那體型足有三四百斤,這要撞到人的身上,一下能去半條命。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拖著平板車的少年看面相也就十五六歲。
“小夥子,這頭野豬……是你打死的?”一個戴草帽扛釘耙的中年男子問他。
林躍說道:“我在山裡撿的,發現它的時候已經死了。”
撿的?
這話還是挺有說服力的,別說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即便是有經驗的獵人,碰到這樣的大塊頭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實力,既然是撿的,那就存在野豬受傷瀕死,只消從後面補一刀就能得手的情況,還是比較合乎邏輯的。
“這麼大一頭野豬,乖乖,得賣多少錢啊。”
“嘴饞了吧。”
“他運氣真好,要不咱們改天也去山裡碰碰運氣。”
“得了吧,你哪次進山不是弄一身傷回來,值錢的東西沒找到,還搭上一筆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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