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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週五。
越秀區朝天路。
“秉昆,玥玥一直嚷著要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等放了寒假,你就帶她過去看看唄。”鄭娟手裡拿著一塊聰聰吃剩的烤紅薯,掐下一塊塞進嘴裡,一面跟他商量去深圳的事情。
就算住進了三室一廳,就算衣櫃裡的現金都是以千為單位計算的,就算首飾盒裡金鐲子、金項鍊、金耳環都有,她還是原來素面朝天,從上到下一身地攤貨的狀態,有一次還被鄰居誤以為是農村來的保姆。
這要一般女性,肯定不能忍,總要掏出家底兒比比誰更金貴的,但是鄭娟完全沒有那個意識,玥玥總是問她,舅舅給你留下那麼多錢,為什麼不花啊。
她的回答是,舅舅經手的錢多,欠銀行的錢也多啊,這人呀,從貧窮變得富有,很容易習慣穿金戴銀,吃香喝辣的生活,可是如果回到原來的生活,那就會覺得人生無望,看什麼都是壞的,不好的,沒有希望的。
玥玥說這叫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她說是的,就是那麼個意思,所以不能因為手裡有錢了,就忘記以前過的苦日子,女人要學會勤儉持家,該花的花,不該花的不花。
“好,等她放了寒假,就帶你們去我辦公的地方看看。”
“嗯。”
鄭娟點點頭:“秉昆,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我們什麼時候搬去深圳和你一起住?”
“再等幾年吧,等那邊的生活環境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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