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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
“老尼瑪個頭啊,我聽黑窩仔說了,這車什麼意思?”
“我自己的車啊老……角哥。”
“嗯。”
王角點點頭,李富貴這個人有一點很好,識相、上路。
扁了他一頓,又把黑金的檔口開起來之後,李富貴就老老實實地過來上班。
實際上在此之前,他就已經沒有在街面上亂逛,兩個小跟班細眼仔和田雞跑去王寶珠那裡殺魚之後,他就幫忙送貨,肩扛手提風雨無阻。
從這一點王角就很欣賞他,這貨在街面上游來蕩去,怕不是很大機率是為了兩個小跟班不用吃虧。
小毛病有,偷雞摸狗小奸小惡,但這些是能改掉的。
在王角看來,李富貴比那些混字頭到處砍人的廢物,更講義氣,也更像個人。
“進來吃‘小管’,蒸了米飯。”
“多謝角哥。”
李富貴點點頭,不過沒有直接進檔口大門,而是猶豫了一下,手指搓了搓鼻翼,“角哥,這兩個妹崽,能不能進去?”
“只要不在店裡胡搞,為什麼不可以?”
“多謝角哥!”
很是高興地點頭哈腰,李富貴趕緊邀著兩個還有點害怕的小姑娘過來:“過來喊人。”
“角哥。”
“角哥好。”
“嗯,進來一起吃吧。”
王角說著,轉身進門對黑金道,“黑窩仔,再去拿兩雙筷子。”
“不用吧大佬,她們喜歡用手來……”
“要不你來做大佬?”
“我去拿筷子!”
冰室街底層的女子,不管是賣檳榔、賣煙、賣藝還是說賣身,大部分正如黑金說的那樣,喜歡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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