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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個行為,在餘芷看來是認真,在同事們看來是作死。
譚韶詩聽了不少半真半假的玩笑話,同事們表面上在為了她考慮,提一些“模仿”“借用”的擦邊球建議,實際就是希望她一起隨大流,你抄我的我抄你的,調侃說創作是大牌設計師的特權,國內消費者的審美水平就那樣,何必費勁。
對於這樣的觀點,她聽得很多,偶爾迷惑,看到自己的設計圖,記起靈感出現那一瞬間的欣喜與興奮,浮躁的心又靜下來了。
譚韶詩生活中是個能自己玩上半天的人,工作上同樣如此,她設計得開心,也就覺得加班改圖沒這麼痛苦,自得其樂了。
她一直以為這有些丟人,自己沒什麼成就,反而跟那些大佬一樣講究不忘初心,執拗而無謂地奮鬥著,認為自己不能對不起筆下的作品。
在成功之前,譚韶詩的堅持說難聽點是死鴨子嘴硬,往臉上貼金,賣情懷。
被餘芷一誇,她又覺得自己真的是出淤泥而不染,難能可貴了。
“是嘛。”譚韶詩忍不住揚起嘴角,伸手去勾餘芷的指頭,自以為不要臉地追問了句,“我跟他們不一樣,對不對?”
她難得有這麼美滋滋誇自己的時候,餘芷同樣高興,低下頭湊近了,若即若離蹭著她的鼻尖柔聲說,“對,你是獨一無二的。”
情話滿分。
譚韶詩心裡樂呵,抬手勾了脖子吧唧親一口。
“乖。”餘芷記得她不舒服的事情,讓這個吻保持純粹的輕碰,幫她把滑下去的衣袖車上來,輕輕拍了拍,“我家有摺疊小桌子,要不要坐到床上去?蓋被子會舒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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