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發過來好幾條語音訊息。
“我媽說這是權宜之計。”
“她那人愛面子,話都放出去了,也不能讓她丟臉。要不,你考慮一下?”
“我有個富親戚有套空房,就在這棟樓的頂層。你要是願意,我兩明天就搬進去住。”
“不願意也沒事兒。”
寧可聽完的第一反應是,她有地方住了。
但是轉念一想,又覺得哪裡不對。
她在聊天框輸入:【同居?】
手指停在傳送按鈕,過了兩秒,她點了確定。
季臻回的很快:“也可以這麼理解。”
寧可:【讓我考慮一下,可以嗎。】
季臻回覆:【可】
其實也不用怎麼考慮,她已經無家可歸了,有地方住當然好。但賦迎亭苑的頂層是最貴最奢華的樓層,她負擔不起高額房租,也不可能白住,佔他便宜。
糾結了幾分鐘。
寧可說出了心裡的顧慮:“我沒有錢付房租。”
季臻秒回:“不要錢,房東還倒給你兩千塊。”
寧可:“?”還有這種好事?
季臻:“主要吧,他家有一隻很兇猛的狗。”
很,兇猛?
寧可:“有多兇猛?”
季臻:“非常。”
……
寧可倒是不怕兇猛的狗。再兇猛也是人養的,既然是人養的,那應該不至於對人類造成生命威脅吧?
主要,她還挺喜歡狗的。
但季臻這人天不怕地不怕,打架一挑三都不帶慫的,連他都覺得兇猛——
而且房東還倒貼兩千塊錢……
這麼一想,確實有點兇猛。
寧可算了算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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