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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徵求了多方面的意見,最終由蘇雷拍板,準備對他們進行公審。
公審神明這種事情,在蔚藍世界是沒有過的。一方面是凡間的法律不適用於神明,另一方面是沒誰有這個本事把他們抓來審判以及執行審判結果。
不過現在都不是問題了。
然後的問題就是誰來主持審判?
如果是耐瑟時代,毫無疑問是阿曼納塔,祂是法律之神。但是現如今的蔚藍眾神沒有一個執掌“法律”神職。
新生的阿曼納塔也就是洛山達,執掌了:太陽、春季、誕生、復興、創造力、年輕人、活力、自我完善、田徑運動等多項神職,但是以前古代太陽神執掌的:法律、官僚制度、契約、秩序、階級、統治權這些項神職卻一樣都沒有繼承下來,全丟了。只有“契約”被阿斯摩蒂爾斯獲得,其餘神職全都消散了,至今沒有一個神明獲得。
當然審判官不一定需要具有法律神職,最後蘇雷經過考慮,讓提爾、託姆和海姆擔任這次公審,提爾作為審判官,海姆作為公訴人。託姆作為副審判官兼書記員,到場其餘眾神作為陪審團和證人。
至於辯護律師,嗯,是由可愛的修雪擔任!
沒錯,是修雪,她自告奮勇擔任食材,呸,嫌犯們的辯護律師。
“閣下,沒有約束神明的法律,我們該怎麼判……”提爾前來請示。
“沒有相應的法律嗎?這有什麼關係,用凡人就對了。咯,這個很不錯……”蘇雷把一本《黃金都帕共和國刑法(試用版)》遞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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